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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青岛**矿业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至基准日:20**年**月**日,本户债权总额为3513.23万元,其中本金1900万元,利息1608.65万元,垫付费用4.58万元,位于**省**市。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债权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www.****.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本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关于偿付保险公司理赔款之债权主张公告
致:***(身份证号:*****************)
就您应向**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偿付保险理赔款等相关事宜,向您主张债权如下:
20**年**月**日,您与深圳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小贷公司”)签订了编号为ZLD-LYDK20************的《贷款合同》,借款本金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您应依约向联银小贷公司偿还借款本息,但您未履行该义务。
为保障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权益,联银小贷公司在我司投保了信用保险(保单号:82227007346490****),被保险人为**小贷公司。出险后,我司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理赔款********元。我司理赔后,对您有追偿的权利。
鉴于前述情况,现我司郑重忠告:希望您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向我司偿付理赔款*********元及各项损失。
本公告的刊登并不意味着我司免除、放弃、豁免或者丧失依据中国法律而对您享有的一切经济以及其它方面的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司联系方式:【***-*******】。
债权人:**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催收暨转让联合公告
根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受让)的对下面公告清单所列全部债权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请下列各债权的债务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义务(若责任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特此公告!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附:公告资产清单
债权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投保人名称:********
投保合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