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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资讯分享:刚毕业了试用期应当缴纳社会保险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今年6月毕业,现已入职一家企业上班,还在试用期,请问社保是不是单位必の须帮我缴纳的呢?

      ——很高兴为您服务。根据《劳动合同法》递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法》递五十八条中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那这样说试用期也要缴纳社保吗?

      ——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递十九条递一款,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递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试用期也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业务范围介绍:

      骏伯人力集团——提供全国社保五险缴纳、补缴、转移服务;发工资、代签合同,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等服务。

      骏伯HR黄生    手/V: 18319444741    QQ:2628459114

      办理公司:广州骏伯骏伯人力集团(全国90+)分公司

      简介:公司2003年3月成立,全国自有90+分公司、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办理全国300个城市业务,数百个服务团队、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上万家!  广东省分公司:广州(天河、番禺、增城),深圳,江门,湛江,佛山(南海,顺德、三水、禅城),珠海,中山,东莞,惠州,阳江,肇庆,汕头,河源,梅州,揭阳、潮州,汕尾,茂名,清远,韶关,云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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